各學區教辦,直屬單位,各中小學、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單位: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經區教育局研究決定,我區教育系統用人單位要與非事業編制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用人單位進人要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嚴格把關,嚴格控制。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各用人單位必須于2008年1 月30 日前與非事業編制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三、簽訂勞動合同的方式。采用簽訂勞動合同書和勞務承包合同兩種方式,各用人單位要根據實際對所有非事業編制聘用人員實行分類、分別簽訂合同。
四、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各用人單位與非事業編制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原則上實行三年一聘(試用期6個月)。根據我區實際,我們采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合同效力,如工作需要續聘的必須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員的管理。各用人單位必須制定健全勞動規章制度,對聘用人員實行實名登記,建立健康信息及相關資料的個人檔案,加強日常管理。各用人單位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或聘期考核,考核結果和《勞動合同書》裝入其個人檔案。應聘人員的人事檔案須交鹿城區人才開發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實施人事代理,代理費納入本單位預算。
六、為了規范非事業編制聘用人員隊伍。減低成本,提高效益,各用人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對本單位非事業編制聘用人員進行一次性清理。以下人員要予以辭退:(1)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2)不適應工作崗位的;(3)不勝任工作、不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態度差、不履行工作崗位職責的;(4)崗位富余人員。同時對辭退人員要做好思想工作,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確保工作穩妥進行。
七、組織實施工作。各用人單位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認真學習貫徹《勞動合同法》,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認真做好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和清理非事業編制用工人員的工作。如工作草率,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要追究用人單位一把手的責任。各用人單位于2008年 1月30 日前將與聘用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和被辭退聘用人員的花名冊上報鹿城區人才開發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審核備案。
八、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可參照附件一,簽訂勞務承包合同參照附件二,勞務承包合同要根據實際,明確各類勞務的內容,要做到依法、周密、可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主題詞:非事業編制 人員管理 通知
鹿城區教育局辦公室 2008年1月8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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